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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11部门依法严打“医托”!医美咨询就医引导必须合法合规

5月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广发〔2023〕22号),严禁无相应医师资质或者医学药学知识的人员在线上线下从事医疗美容诊疗咨询、就医引导服务或利用互联网发布医疗美容知识科普等涉医疗领域专业信息内容。依法加大对“医托”“药托”的处置力度,查处商业贿赂,严厉打击违法开展诊疗咨询、就医引导的行为。行政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同步抄送检察机关。

按照监管要求,相关从业者和单位如无相应资质证明,政府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罚;情节严重者涉嫌构成“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等刑事犯罪,同时还将面临消费者巨额索赔。

《指导意见》并没有禁止医美咨询服务,而且这次还专门提出了一个新词叫医美“导购”,这标志着医美咨询(设计)师正在逐步成为医美产业相对独立不可缺少的新职业群体,只要你接受过规范化培训具备医学药学专业知识,开展医美“导购”等医美咨询与就医引导服务是国家允许的支持的鼓励的!这次严监管新规的出台,对医美咨询(设计)师的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建设推进,具有重大意义。

医美“导购”的主要参与者包括:

互联网平台、医美中介机构、生活美容等线上线下从事就医引导服务、医美咨询设计或医美科普的人员;医美机构从事咨询服务与美学设计以及营销推广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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